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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利用省供销社培训基地加强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24  访问量:

关于充分利用省供销社培训基地

加强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供销合作社:

为推广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省供销社自2016年以来先后依托高密市委党校、莒南县委党校、滕州市委党校,分别设立了土地托管村社共建综合改革培训基地。目前,省供销社已利用培训基地先后成功举办了30余期培训班,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充分利用好省供销社三个培训基地,全面加强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为充分发挥好三个培训基地的作用,省供销社制定了《省供销社高密、莒南、滕州培训基地运行管理办法》(见附件),明确了三个培训基地的领导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及对象、工作分工和考评机制。各市供销社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充分利用好三个培训基地,加快推进各地供销社综合改革,共同促进全省供销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要统筹安排好培训计划。各市供销社要认真学习借鉴高密、莒南、滕州市(县)供销社先进经验,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及早谋划并扎实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原则上尚未以市为单位在培训基地举办过土地托管、村社共建培训班次,且培训对象符合《省供销社高密、莒南、滕州培训基地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可纳入省供销社培训班计划,在2017年底前统一安排,培训有关事项请与省供销社合作指导处具体沟通对接。拟在今年底前举办综合性培训班或其他专业性培训的(培训对象范围同上),也请一并提出计划,并按照培训内容分别与发展规划处、合作指导处、现代流通处、合作金融处沟通对接。同时,要结合各地2018年工作总体安排,抓紧制定相关培训计划,由省供销社根据三个培训基地班次计划,统筹协调安排。

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培训是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重要职责之一,要真正把这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加强领导,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落实,并指定专门科室和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形成统一领导、上下协调、组织有序、齐抓共管的教育培训工作格局。要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调查研究,摸清干部职工基本状况,了解他们的培训需求,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同时,根据调研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培训方案和工作计划。

以上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省供销社人力资源处。其中,拟利用三个培训基地并纳入今年培训计划的情况,于20171026日前报送;2018年教育培训计划于20171215日前报送。

人:赵云,联系电话:0531—88596687

电子邮箱:coop88596502@163.com

 

附件:1. 省供销社高密、莒南、滕州培训基地运行管理办法

2. 各市供销社拟在三个培训基地开展培训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1023


附件1

 

省供销社高密、莒南、滕州培训基地

运行管理办法

 

    为加强高密土地托管、莒南村社共建和滕州综合改革三个培训基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更好发挥其在复制推广改革经验、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中的培训阵地作用,现制定培训基地运行管理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省供销社和高密、莒南、滕州县(市)委以及市、县供销社联合成立培训基地领导小组,人员由省供销社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县(市)党委和党校负责同志、市县供销社及有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全面负责培训基地运行管理,统筹推进培训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培训基地具体培训任务的组织实施。

二、培训内容

1、高密土地托管培训基地:土地托管具体做法及打造土地托管服务圈经验;县级为农服务公司、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及其运行机制;县、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建及其运行机制。

2、莒南村社共建培训基地:村社共建具体做法及实现全覆盖的经验;县、乡党委组织部门推进村社共建、与派驻第一书记结合开展精准扶贫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3、滕州综合改革培训基地:一是综合培训,就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发展进行全方位培训;二是专项培训,可分别安排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现代流通(电子商务)、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村合作金融等专题内容。

三、培训方式及对象

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讨论交流与现场观摩相结合,同时开展党性教育。可以市为单位组织开展,也可由省供销社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组织。

培训对象以市、县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业务科长和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主。每期培训班学员原则上掌握在60人左右,培训时间2天,其中授课、典型交流1天,现场教学0.5天,讨论及培训班小结0.5天。

四、工作分工

1省供销社负责培训整体规划、安排和经费保障。其中,发展规划处、合作指导处、现代流通处、合作金融处根据工作职责,分别提出培训内容,拟订培训计划,安排培训师资,确定并准备观摩现场。以市为单位组织开展的,由各市供销社负责提出申请,与上述职能处室共同拟定培训计划。人力资源处根据职能处室提出的培训计划,与培训基地协调对接具体办班时间并下发办班通知,与财务处共同做好费用预决算管理,同时督导培训质量及跟踪培训成果。

2各市供销社统筹所属县(市、区)供销社的培训计划,确定每期带队主任和管理人员,负责确定每期培训学员名单及报到工作,参与培训内容的确定,全程负责培训现场的组织、学员管理,负责培训班小结,对本市工作进行总结、提出下步工作要求,负责影像留存及宣传工作。

潍坊、临沂、枣庄市供销社还应做好与高密、莒南、滕州县(市)委党校的沟通协调工作。

3高密、莒南、滕州县(市)委党校负责协调并做好学员的住宿、饮食等后勤保障服务,提供会议室及组织培训所需的办公条件,具体结算办班费用,开展课题研究,提供能承担培训任务的师资。

4高密、莒南、滕州县(市)供销社负责观摩现场的准备和讲解工作,安排专人参与培训工作。

五、考评机制

培训结束后以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对省、市供销社的组织工作,对师资的授课情况,对培训基地的后勤服务工作,对观摩现场的打造、讲解工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别报省供销社和高密、莒南、滕州县(市)委主要负责人。

 

 


附件2

 

 

 

 

 

 

各市供销社拟在三个培训基地开展培训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2017   

省社牵头处室

举办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天数

培训人数

培训内容

是否观摩现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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