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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09-07-07
供销经字[2009]74号
 
关于解决当前统计工作突出问题的通知
 
 
各市供销社,省社各出资企业:
    全省供销社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阶段,为更好更快地推进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各级供销社的合力,调动一切管理手段和积极因素。统计工作作为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在供销社改革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当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影响了统计作用的发挥。省社决定,着重解决当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一、高度重视当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统计基础动摇,数据取得难有保证。统计的基础是基层供销社和各级社直属公司。近几年的改革改制使多数基层单位实行了租赁经营或承包经营,致使统计资料的报送断了线。这既包括大企业和大行业,如工业生产企业和农资经营行业,也包括大层面,如基层供销社。突出表现是:大企业、大行业、大层面少报报表或不报报表。有的不仅基层社、县公司不报报表,甚至整个县(市、区)长期以来只字未报,其中个别的还是省社重点支持单位之一或省社首批优秀基层社创建单位之一。更有甚者,不向供销社提供统计报表,申报项目时却要通过供销社申报。
    (二)统计人员变动频繁,难以胜任工作。有的市级供销社近3年就换了3个统计人员;有的市县社认为,统计工作只是针对上级供销社和政府统计提供报表的,所以,在人员配备上不是从工作性质和需要出发,而将冗余的打字员、司机、文印和身体不太好的人员未经统计培训、未经以老带新就调整到统计岗位。
    (三)兼职过多,疲于应付。目前,全系统兼职统计人员占绝大多数,有的还身兼数职、统计工作为辅。如有工会主席兼干人事和统计的;有身兼5职的,如会计、团委、安全、改制和统计。17个市只有4个市是专职人员。县级和基层专职人员则更少。
    (四)数据有意少报,资料严重失真。全系统有不少的企业为了某种原因少报统计数,其中包括大企业。如某企业08年向县里报6000万元销售额,给市社报1.2亿,报到省社是1040万元,实际数是2.5亿元。
    (五)业务工作实绩与统计数据不相符。全系统开展“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建设几年来,涌现出了一些工作开展较好的市、县供销社,有的还是全省学习的榜样。但从统计数据看,并没有突出的表现,个别的还是“南辕北辙”。
    (六)统计分析工作薄弱。统计分析是统计三要素(统计报表、统计调研、统计分析)之一,目前这项工作十分薄弱,各级供销社真正能够开展统计分析、利用统计数据有针对性的分析情况、解决问题的少之又少,数据资源被浪费,统计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七)统计人员工作缺乏主动性。在全系统统计队伍中,大多数统计人员都能认真负责、细致工作,但靠前服务、主动争取、积极探索精神缺乏是难以引起重视的重要因素。         
    (八)领导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统计工作没有纳入应有的议事日程,有的市、县社领导认为统计工作可有可无,统计工作设备缺乏或陈旧等情况得不到解决,不少市、县社领导对统计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不知情、不了解。
    二、全面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管理水平
    从基础入手,解决数据源头问题。按照《统计法》和全国总社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下列类型的企业、基层社均为统计范围:1、供销社全资的; 2、供销社出资的;3、租赁、承包经营的;4、由供销社协调获得营业执照的;5、改革改制后其党团关系或有关事务协调关系仍在供销社的;6、其他承认供销社章程、供销社对其有社务指导关系的,如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入供销社主导的各类协会和联合会的企事业单位与个人等。要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因此,省社要求:重点抓好大企业、大行业、大层面的问题。要通过制度和工作方法稳定源头数据的报送,利用签订承包、租赁合同书时机,明确统计资料报送条款;要通过调查了解等方式使统计数据能够较为真实、准确、及时上报。省社将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组织抽查,必要时将联合政府统计部门共同检查。对查出的应报未报、瞒报、漏报等问题,首先下达整改意见,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将在全省通报,必要时将情况通报给当地党委、政府。
    从人员抓起,解决兼职过多、专业知识匮乏问题。人员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专职是做好工作的前提,专业是做好工作的保证。各地、各单位要选拔有事业心、懂专业的优秀人员充实到统计岗位;对于年轻有培养前途但缺少统计专业知识的,要进行专业培训或以老带新边干边学的方法,尽快掌握专业知识;统计人员要相对固定,不能频繁变动;统计要设专职人员,不能搞兼职,保证统计人员有充足的时间、充足的精力专心致志搞好统计工作。对统计人员的配备、使用要从学历、专业、能力、事业心等方面综合考虑,制定长期用人计划,并作为制度固定下来。各市、县社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职统计人员。省社鼓励建立单独的统计机构。
    三、进一步完善措施,创新工作方式
    统计工作要与业务工作相衔接。统计数据是业务工作真实的量化反映,业务工作的成绩要靠真实的统计数据作支撑。统计人员也要熟知业务工作,用业务工作来验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要制定过硬的工作措施,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改变单纯等、靠、要的传统做法,采取上门咨询、跟踪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对重点行业、难点单位进行摸底,力求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对于统计力量薄弱,统计台帐不健全,统计业务不熟的单位和个人,要对其进行指导、帮助,使其完善统计基础工作,掌握统计基本工作技能,尽快能独当一面。统计人员还要根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开发、利用统计资料,增设业务工作长期需要的指标、商品,形成通过数据资料对工作进度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短、平、快”的统计分析材料,增强统计资料的实用性、时效性,跟上重点工作发展的步伐。
    四、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
    统计数据是做好工作的基础,是指导推动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服务职能,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经济运行态势和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工作的监督力度,最近,省社下发了《关于建立月度经济运行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并选取主要统计、财务指标进行了通报。今后将根据工作需要增加通报的指标和内容,逐步细分日用品、农资、农产品(棉花)、再生资源等主要商品,细分省、市、县社出资企业和基层社。为了增强通报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通报的作用,省社决定,在目前对市级供销社通报的基础上,逐步延伸到对县级供销社和重点企业进行通报。各市社要参照省社的做法,建立月度经济运行情况通报制度,要在对县和重点企业通报的基础上,将通报的范围扩展到基层社。省社将根据不同情况,适时将通报报送当地党委、政府,使党委、政府能及时了解供销社改革发展情况和成果,得到党委、政府的监督和支持,以利于进一步促进供销社工作的开展。
    对于申报荣誉称号、先进单位、项目资金的,凡发现未报统计报表或明显少报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对于虚报数据已经取得荣誉或项目资金的,将予以撤销、收缴。
    五、加大措施集中普查,尽快取得突破
    统计数据不准,将使我们失去重要的手段和依据,也影响基层供销社与省、市、县供销社的凝聚力,同时也有损于全省供销社系统的形象,当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到了非整治不可得地步了。要寻求突破,必须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加大措施。为此,省社要求各地、各单位在今年七月份,首先集中力量对统计基础情况进行一次普查,将应报未报、少报、漏报、缺报的单位摸清底数,做到心中有数;其次要集中整治,针对普查的结果,加大工作力度,打一场“攻坚战、歼灭战”,力求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统足统全,取得突破性成果;第三要研究制定经常性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为统计工作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加强领导,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将统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了解、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人员、设备、经费等问题,关心统计人员的工作、生活,给统计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统计人员的积极性。各级供销社、各单位一把手是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月度、年度统计资料要亲自过目、认真审视,要关注、分析数据上升、下降的原因,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下大气力抓好统计工作。要从有利于统计工作开展的角度出发,制定长期的计划,要建立统计人员正常更替的机制,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岗前培训、以老带新等等,不能因为领导的更替和改革改制而影响统计工作正常开展。
    会计核算工作要与统计工作同时部署、同步推进、相互协调、搞好衔接。
    近期,各市供销社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抓紧落实,制定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措施,于7月20日前报省社。
 
 
 
 
                           二○○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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