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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山东供销合作社探索“农超对接”新途径
作者: 发布时间:2009-10-22  访问量:
   按:新华社《经济分析报告》8月16日刊登了《山东供销合作社探索“农超对接”新途径》一文,国务院有关领导和总社主要领导对此专门作出批示。现将此文转发,供参阅。
 
  今年2月,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参与试点的15个省份围绕这一“促进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安全”的新途径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在我国农产品供应大省山东,继国家首批“农超对接”试点企业山东家家悦超市借机大力推进和完善“农超对接”体系外,另一个传统的连接农民与市场的渠道和主体——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也发挥其“植根‘三农’”的传统优势,积极组织各基层社参与到“农超对接”中来,并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供销合作社主动延伸功能,搭建“农超对接”新平台
  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形成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在计划经济时期曾起到重要作用,然而近年来供销合作社系统一直面临“原有阵地不断被侵蚀、现阶段主营业务不突出”的尴尬局面。正是在全国许多供销合作社发展并不景气的形势下,山东省供销合作社“植根‘三农’谋发展、开阔视野找空间”,使得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当地新农村建设和现代  农业的发展中开始发挥新的作用。
  继在乡镇开设连锁门店经营网络后,在“农超对接”方面,山东省供销合作社也进行了探索,并已初步形成两种发展模式:
  一是“供销合作社与超市联合直采”模式,这种模式以青州市供销合作社与北京物美集团的合作为代表。这一合作从今年3月正式开始,青州市供销合作社与北京物美集团双方共同选择认可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基地,青州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合作社和基地农产品生产质量和运输质量的管理与控制,产品直供物美超市。青州菜农采摘的蔬菜从分拣、包装、运输到在物美超市上架销售,全部过程控制在24小时以内。即当天上午在青州采摘的蔬菜瓜果,次日中午即可摆到北京市民的饭桌上。由于果蔬新鲜水灵、省去众多中间环节后价格也十分实惠,因此取得了超市、供销合作社、消费者和农民四方多赢的效果。
  不仅如此,考虑到青州一市的果蔬品种不够丰富,青州市供销合作社依托全省供销系统的网络和资源,把山东省内其他县市区的优质特色产品如威海苹果、沂水大姜、金乡大蒜、滕州土豆、莱西小甜瓜等也推荐给北京物美,这些产品在青州集中配货后连同青州农产品一起直接运抵北京。目前青州市供销合作社正在加强集配货市场的建设,并加大测土配方和药残检测等方面的投资,以促进产品优质优价和农民增收。
  二是“供销合作社在超市直营”模式,该模式以桓台县供销合作社成立专业购销合作社,在当地超市承包农产品柜台直营为代表。依托桓台县供销合作社下属各乡镇基层社,桓台农产品购销合作社在每个乡镇重点选择一处基地和一个特色设施农业产品,这些供销合作社基地上的农产品由农民根据超市需求采摘后直接送往购销合作社的配货中心。同时,桓台购销合作社也联合山东省内其他供销合作社,收购和交换一部分当地没有的产品,一起由配货中心送往在超市承包的农产品柜台销售。经过一年多的运营,购销合作社已经在当地超市站稳脚跟,供销合作社供应的生鲜农产品也以其“新鲜、质好、价廉”的优势在当地百姓中形成了较好的口碑。
  目前,桓台农产品购销合作社已经走出当地,在山东德州承包了首家异地超市农产品柜台。而且由于是以合作社的名义在超市销售农产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税收可以享受直接抵扣的优惠,这样也大大加快了合作社与农民的资金结算速度,受到农民朋友的欢迎。
单纯依靠超市难以实现“农超对接”全面发展
  开展“农超对接”,既有利于农民增收,同时也对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改良品种、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土地分散,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从各地实践和反馈情况来看,开展“农超对接”仍面临一些局限。
   首先,超市采购批量化与我国分散的小农生产存在矛盾。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家也就四五亩地,且土地不成片,无法实现规模化、机械化种植,提高了生产成本。而由于一家一户的生产数量有限,大部分农产品只能通过中间的商贩集中收购,几经倒手才被送进超市,端上城里人的餐桌。
  其次,超市采购多样化与当前基地种植“一村一品”“一镇一品”等存在矛盾。新华社经济分析师在调研中发现,当前超市普遍依赖农产品等生鲜食品聚集卖场人气。一般而言,卖场农产品品种越丰富,产品周转程度越快,卖场人气也越足。因此,超市采购农产品的种类是十分多样化的,特别是大型超市,少则40—50个品种,多则上百个。当前,在农业产业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山东,许多基地种植都是“一村一品”甚至“一镇一品”,难以满足大型超市多样化的采购需求。
  最后,符合发展“农超对接”条件的超市较少,单纯依靠超市发展“农超对接”范围有限。外资超市也可能借此扩大其在同业态中的市场份额,为民族鲜活农产品种植产业和零售产业埋下隐患。
  山东家家悦超市探索“农超对接”已近十年的时间,能够成功走到今天,有诸多独特的条件:威海经济基础较好,城市化水平、农业生产组织化水平较高;家家悦超市共有400家直营店,覆盖山东29个市县,其中包括大卖场、社区店和240多家农村店,定位明确、类型各异的门店共同构成了适宜“农超对接”模式运行的立体销售网络;再加上家家悦超市发达的物流配送体系以及强烈的企业社会责任感使其在探索“农超对接”方面取得成功。但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少之又少,单纯依靠超市难以实现“农超对接”全面发展。
供销合作社长期“植根三农”,参与“农超对接”优势明显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农超对接”过程中的有益探索表明,供销系统在当今新的形势下仍然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与其他许多经济体相比较优势明显。
  第一、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基础深厚,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在组织、指导农民生产方面有其他组织不可比拟的优势。供销合作社已经存在了50多年,省社、市社、基层社系统成熟,体系完善,且省社、市社由国家全额拨款,能够专心服务“三农”。从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多年来服务“三农”的实践来看,供销合作社在农资供应、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体系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已经培育起了一批专业的连锁农资经营门店和一批熟悉本地情况的农业科技人员,在促进农产品标准化、产业化生产经营方面已经成为一支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主力军队伍。近两年,在山东省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过程中,供销合作社将农资、农产品流通经营服务体系深深植根农村社区,把农资和农业科技直接送到农民家门口和田间地头,更贴近了与农民的联系。
  第二、供销合作社体系完善,有利于建立信用合作体系,为专业合作组织解决资金互助问题。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在专业合作组织成员之间、在社区内农民之间开展资金互助。由县级供销合作社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组建信用担保公司,为合作组织之间的资金调剂提供服务。
  农业生产具有较强的季节性特点,由此也为不同的专业合作社之间进行季节性的资金融通提供了便利。山东省供销合作社主任白志刚举例说,东村生产的主要作物为苹果,西村生产的主要作物为小麦。苹果秋季收获,到春天销售完毕之后流动资金相对充足,而春天正是小麦需要投入资金的时节,这时东村的苹果合作社可以通过担保公司将东村的闲置资金借贷给西村的小麦合作社;而在夏天麦收资金回笼之后,西村的小麦合作社可以再通过担保公司将资金借贷给东村,补充东村资金不足的状况,利用农产品生产季节不同将资金搞活流动起来。目前山东有20多个县(市、区)相继在专业合作组织内部和社区服务中心开展信用合作,提供融资服务,有的县(市、区)已初步形成了信用合作体系,资金融通余额达到亿元。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分析认为,在“农超对接”过程中,供销合作社可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作为农民和超市之间的中间媒介。一方面了解超市的需求,组织农民规范化、科学化生产,生产市场需要的农产品;另一方面,帮助农民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寻找销路,减少中间环节,直接与超市对接,帮助农民增收。因此,应该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这个系统,使“农超对接”工作更贴近农民和实际,尽早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新华社经济信息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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