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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省联社供销基字〔2013〕57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03  访问量: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2013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供销合作社,省联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出资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等一系列部署要求,根据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七部委《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省安委《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3〕8号)要求,结合系统实际,制定了《全省供销合作社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认真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3年5月7日
 
全省供销合作社
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省联社按照省安委《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3〕8号)安排,结合全省系统实际,编制了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创新形式,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素质,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水平,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积极组织和参加 “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2日,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派员参加当地政府安委会举办的 “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宣传日咨询活动。同时,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特别是采取举办展板、悬挂宣传横幅、收听广播、观看电视及录像、举办咨询日等方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舆论声势。
(二)积极组织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6月3日至6月9日,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组织和督导所属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集中开展全国第三个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通过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特别是组织企业职工对本企业或本行业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找出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不足,强化安全意识,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达到以事故警示教育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积极组织和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6月10日至16日,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和开展全国第二个安全文化周活动。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活动,推进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要组织收看《安监局长》、《零的神话》等公益电影,学唱、传唱歌曲《生命守护神》。同时,要积极参加省公安厅在全省组织开展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十有”主题活动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及省安监局在全省开展的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
(四)积极组织和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日至23日,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组织和督导所属单位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生产经营施工单位和大中型商店(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单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避险逃生演练(或演习),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自救和疏散逃生能力。
(五)积极组织和开展以树立“三种意识”、加强“三种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和观看主流媒体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集中宣传报道、专版专栏节目和安全公益广告,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基层先进典型,特别是要加强对“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和开展“树立‘三种意识’、加强‘三种能力’建设”(即在社会公众中树立“人人珍惜生命、人人重视安全的意识,学法守法、安全行为的意识,从我做起、互相关爱的意识”;在从业人员中加强“遵章作业、规范操作能力,自主保安、互相保安能力,紧急避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活动等内容的宣传,形成宣传声势
(六)积极组织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活动。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督导所属单位认真学习新近颁布的《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和有关职业病防治、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组织所属单位员工积极参加省安委会在全省开展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活动(5月份在大众日报、大众网和省安监局网站刊登竞赛试题,6月下旬进行公开抽奖,并将获奖名单在大众日报、大众网和省安监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把各项主体责任和要求落到实处。
(七)积极组织和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和“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各企业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采取企业自查自纠、企业间互查、主管供销合作社普查、上级供销合作社抽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督促整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扩大隐患排查治理的覆盖面,并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要下大力气集中整治消除先天性重大安全隐患。
各企业单位还要积极开展“反三违”活动。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的“三反”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主保安自觉性。
(八)积极组织和开展安全“五进”活动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认真开展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安全社区帮促活动,通过班前会、演讲比赛、岗位技能比武、社区帮促等活动形式,树立典型,加强交流,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要积极组织开展以“弘扬企业安全文化,加强班组安全管理”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在企业一线青年职工集体和个人中开展以“安全生产,青年先行”为主题的争创“青年绿色安全生产示范岗”及“青年绿色安全生产标兵”活动;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抓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来抓,作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分工方案,做到每项活动要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精心组织,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各单位要务求实效,把各项活动做细、抓实,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三)认真总结,强化考核。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总结和推广所属单位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要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做好总结表彰,推动活动不断深入。
请各市供销合作社、省联社直属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15日和7月3日前报省联社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
联系人:毕征利、王志军   电话:0531-88957847(传真)
电子邮箱:sdcoop8852624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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