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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14  访问量:

供销基字〔2015〕7号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切实做好

当前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供销社,省供销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出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紧急通知和1月6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及全国总社供销发明电经字[2015]1号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现结合全省供销社实际,特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意识,巩固防线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火灾、人员踩踏等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放在第一位,深刻汲取教训,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加强各领域各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发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分别作出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1月6日,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召开了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回顾总结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全事故的发生,再次警示我们安全生产这根红线任何时候都不能松,任何时候都忽视不得、麻痹不得、侥幸不得,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特别是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群众出行、购物、走亲访友和其他社会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季节性灾害天气时有发生,事故易发多发。因此,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真正把安全生产红线作为不能触碰、不可逾越的高压线,作为守护生命安全的保护线,强化安全措施,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把问题和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工作部署和应急措施考虑得更加周全一些,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以最坚决的态度、更大的力度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把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紧迫任务来抓,迅速安排部署,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监管落实,确保不出问题。各企业单位要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依法推动和落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法建立或明确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将安全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和各个员工,切实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强化管理

各级供销社要切实加强对所属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是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是加强商店(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棉花、纺织、服装、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学校、幼儿园、高层建筑防火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再生资源市场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提升其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确保其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坚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要切实加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根据季节和气候特点,合理安排出车时间,特别是如遇雨雪、大雾、冰冻等特殊恶劣天气时,一方面要严禁出车,另一方面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出车时,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加以防范,确保行车安全。要加强车辆维修保养和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驾驶员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预防车辆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三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春节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也是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集发期。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的同时,突出抓好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经营等各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漏一库、不漏一人。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系统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完善购销合同,加强流向信息化管理,严禁批发经营非法产品,严禁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严禁将积压的超标、过期等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销售给零售单位和个人。要强化对系统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检查,严防零售网点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严防零售网点超规模、超品种、超范围经营,严防零售网点人员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确保经营安全不出任何问题,坚决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特别是爆炸伤亡事故的发生。四是要切实加强涉氨制冷企业、浸出油厂、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场所、民爆器材使用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燃气管道、地下污水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各种设备、管道的检修保养和作业现场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严防爆炸、中毒伤亡事故发生。五是严格焰火集中燃放和各类商品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事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妥善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活动中,要争取当地公安、安监等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并扎实做好防范工作,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六是切实加强出租和租赁场所的安全管理,严防安全管理漏洞,确保安全。另外,还要切实加强对系统在建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严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检查,加强监督,根除隐患

各企事业单位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接此通知后,要在1月25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各级供销社要结合“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冬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在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对其开展全方位的岁末年初和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坚决对其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也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对其予以取缔、关闭。同时,各级供销社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检、抽检、互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五、强化教育,加强值班,搞好应急

    各级供销社要认真督促所属企事业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社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虚报、迟报,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要切实加强应急准备,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做好各项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加大对一线从业人员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应对事故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理能力,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力求做到反应灵敏、行动迅速、施救科学,杜绝盲目施救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

    各市供销社各单位请于2月10日前分别将本地区、本单位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分别报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

联 系 人:毕征利、王志军

联系电话:0531-88526240、88958743

传真电话:0531-88957847、88192729

电邮子箱:sdcoop88526240@163.com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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