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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创新 积极探索 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05-07-20  访问量:

 


——2004年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2004年,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县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关于建立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供销合字〔2003〕40号)精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试点方案要求,以“四项改造”为核心、以试点方案为准绳、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推进社有企业、基层社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努力整合基层流通网络,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功能逐步提升,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一、综合改革试点一年多来取得的成效


(一)全面推进改革,整体实力逐步增强


1、经营效益显著,资产质量提高。2004年,试点县供销社大力改造流通网络、不断开拓经营领域、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商品购销总额大幅提高。全年实现商品购进总额161.56亿元,销售总额179.35亿元,实现利润4.64亿元,助农增收 12.2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33%、13.94%、141.29%、48.32%。同时,以市场为手段,以合作为动力,通过自主开发、合作开发、招商引资、租赁经营等方式,努力盘活现有资产,资产数量明显增加。2004年每个试点县社平均资产总额21798.56 万元,比上年增长8.27%,负债总额18367.05 万元,资产质量逐步好转。


2、服务领域不断开拓,独立核算单位数量有所增加。经过改革改制,试点县社独立核算单位在效益和活力增强的同时数量也呈现增加的良好趋势,2004年试点县社所属基层社727个,社有企业616个,平均每个县社有基层社14个,社有企业12 个,分别比上年增长2.39%和12.00%。这说明试点单位的经营服务领域扩大,为农服务项目增多。


3、开放办社,联合与合作取得新成效。各试点县社继续坚持开放办社的方针,广泛吸纳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服务组织和市场主体,自办和联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协会),利用其组织体系、经营网络、人才、信息、信誉等资源优势,为其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目前,已有辽宁辽中、吉林桦甸、黑龙江的富锦、密山、巴彦以及浙江瑞安、福建建瓯、山东莒南、滕州等18个试点县社,联合区内的为农服务组织成立了47个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协会),吸引外来经济组织 281个,吸引外来资金3.5亿元。


4、初步建立了精简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2004年,各试点县社把减员增效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进行职工身份置换。采取一次性补贴、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妥善安置了职工,同时根据业务需要重新聘任了一批,建立了新型的劳动用工制度。截至2004年底,试点县社经过改制,平均每个县社在职人员1082.80 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965.08 人,县社机关31.58 人,通过改革,精简了臃余人员,确立了职工与企业的新型劳动用工关系,激发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二)社有企业改革基本完成,逐步建立了科学的管理体制、机制


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2004年各试点县社从资产保值增值入手,因地制宜地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广泛吸纳系统、区域内外、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的企业和自然人投资社有企业,对社有企业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改革,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取得了突破,以市场化为手段盘活资产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04年底,试点县614个企业中已有509个实施了改制,改制面达82.90%,高出全国水平40个百分点,大部分试点单位已经完成社有企业改制工作,基本实现了职工转身份、企业转机制。。


(三)分类改造,基层社活力逐步增强


在坚持母体合作制不变的情况下,按照“新建与改造并举,新建为主”的原则,各试点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搞活基层社。基层社的资产状况明显改善,商品购销额大幅度提高,人员得以精简,为农服务能力得以增强。


1、基层社改造、重组步伐明显加快。至2004年底,试点县有基层社727个,已实行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基层社533个,改制面达73.3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在改制基层社中,已破产基层社126个,改为股份合作制215个,股份制23个,合伙制31个。空壳基层社(只保留营业执照,已停止经营业务的基层社)30个。通过全资、合资、合作等方式,重新组建新型基层社101个。


2、盘活固定资产,经营活力和实力稳步增强。各地基层社利用城市改扩建的良好机会,积极盘活固定资产,筹集改革成本、发展为农服务组织,效果显著。安徽省六安市供销社紧紧抓住城区改造、道路拓宽和小城镇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盘活基层社社有资产,相继对沿街、沿路门面资产和闲置资产进行改建和扩建,形成了新的街市。如独山的步行街、徐集的供销街、新安的皋新农贸大市场和建材市场,城区皖西瓜果批发市场,拓展了业务,增强了经济实力,改造了网点,提高了品味,安置了职工,也有力的带动了当地城乡经济的发展。


3、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基层社是供销社实现为“三农”服务的前沿阵地,各试点县紧紧抓住基层社改革的契机,利用基层社的网点、设施、人员等资源发展农产品流通组织,兴办专业合作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社。依托基层社兴办的专业合作社和带动的农民社员数分别从2003年的1060个、43万户增加到2004年的1111个、61万户。


(四)外引内联,流通网络逐步完善


各地积极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探索出形式多样的改造途径,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措施。山东省莒南县社全系统按照网络建设“占领城区、下神农村、拓展周边、形成网络”的发展思路和“十百千”工程三年规划,推进经营网络改造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4年全县供销社实现商品销售15.6亿元,同比增长11%,利税3889万元,同比增长33.5%。河南省内乡县社按照“立足城区、下伸乡村、城乡互动、全面推进”的发展思路,以超市量贩式建设改造传统网络,采取“公共积累提一点,单位节约筹一点,建筑单位垫一点,招商引资入一点”的办法,广筹超市量贩建设资金2000万元,通过股份合作、全资控股、职工联合、加盟连锁等形式,利用老门店改造一批,开发闲置行政大院建设一批,置换低效资产建设一批,新建村级便民超市发展一批,全年新发展超市量贩12个,在建2个,较好地展示了供销社新的形象,促进了各项业务的健康开展。


(五)转换职能,组织体系逐步壮大


各试点县社始终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采取改造与新建并举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网络优势,指导和帮助农户兴办或与农户联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区综合服务组织,开展与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的合作,努力促进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不断扩大供销社的组织基础。


1、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各试点县基层社采取自办、领办,与村委会、种养大户、技术能手、农民能人、农产品经纪人合办等方式,共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1499 个,同比增长14.25%。入社农户52万多户。2004年帮助农民社员销售农产品20多亿元,同时带动农户66.77万户,助农增收10亿多元。


2、逐步发展农产品协会、农民经纪人协会。至2004年底,试点县社共兴办各类协会 750个,会员 14.94万个,比试点前分别增长95.31%和78.62%,会员2004年销售额 达34.59亿元。其中,农产品协会523 个,会员9.3万个,会员2004年销售额16.89亿元;农民经纪人协会发展迅速,辽宁省台安县供销社从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入手,搞调研、抓指导、树典型,成立了全县农民经纪人协会,并建立了培训中心,以县协会和17个乡镇分会为基础,发展农民经纪人1137人,又组建农产品专业协会85个,涌现出4个乡镇场、43个专业村,2004年推销农产品9亿元。


3、开展村级综合服务社(站)规范化建设,努力完善农村基层服务网络。各地积极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依此作为履行为农服务的抓手,创新创办方式方法,推进规范化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的数量、质量、服务能力都上了一个新台阶。至2004年底,试点县社共创办综合服务社6075 个,行政村覆盖率54.18 %,年经营额15.58亿元,比试点前分别增长10.05%、5.20%和46.10%。如内蒙古阿荣旗供销社通过基层社与乡镇、村组村委会联办,与农民经纪人合办和发动农民自办等多种形式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在建设过程中,坚持边发展边规范,力争做到“七有”即有执照、有场所、有牌子、有资金、有业务、有帐目、有制度。


二、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县社的职能定位不明确


按照1999年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在实行社企业分开之后,地、市以上联合社的人员、机构作为事业单位进入地方财政预算,联合社的职能定位于为指导系统改革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但县级联合社的职能定位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办法,在社企分开之后,有一些地方依照地、市联合社的办法,也进入地方财政,也有一些地方仍旧是社企合一。这样一种状况,使得县联社在改革发展中没有具体的政策依据,缺乏明确的发展方向,尤其是在县社完成产权制度和用工制度改革后,如何进一步发展?怎么发展?尚不清晰。职能定位的不明确给县联社在指导、服务、协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方面带来了诸多不便,使其在争取当地政策支持及政府部门协调工作中常面临诸多障碍。


(二)缺乏政策和资金支持,试点工作手段乏力。被选作总社的试点后,试点工作也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但由于外部环境的不宽松和一些地方领导对供销社认识不足,在落实支持政策上很难到位;加之部门利益之争,使得县社在争取政策和项目上常处于不利地位。由于缺乏政策和资金支持,在推进改革,尤其是基层社改革上手段乏力,面临着诸多困难。


(三)基础还很薄弱,后劲不足


目前,试点单位的基层社改革改制普遍落后于社有企业,截至2004年底,基层社的改制面为73%,低于社有企业改制面10百分点。经济实力仍然较弱,2004年年实现商品购销额和利润分别只占整个县社系统的20%和4%;平均每个基层社实现利润约38万元。发展不均衡,试点县基层社中既有实现年利润几百万元的,也有实现几万元、几千元甚至亏损的,差异很大,县社系统利润的主要来源还是靠个别效益好的大中型企业,大多数基层社竞争力还很弱,许多还处于微利,甚至亏损的局面。改革代价沉重,发展后劲不足。多数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在改制时,资产变现收入和积累用于安置职工、偿还债务和兑付社员股金后,所剩无几,可用于发展的资金短缺,使其在改革改制后元气大伤,基本丧失了为农服务能力。有些困难企业和基层社包袱重,改革阻力大,筹集不到足够的改革成本,改革无法推行。


(四)发展缺乏新鲜血液,后继乏人


在两项制度改革后,富裕人员得到分流,中老年职工大多数退休或退养,在职职工大部分进入改制后的企业,留下的一部分机关人员靠财政或投资分红过日子,这种情况导致供销社处于一种“不死不活”的状态。由于供销社效益不佳、待遇不好,加之社会认识的偏见,对大学生几乎没有吸引力,在人才市场上很难招聘到高素质的人才,人才缺乏,储备不足,素质不高,缺乏新生力量,出现后继乏人,即将影响到供销社未来的发展。


三、下一步的工作


为推进改革试点的深入开展,解决试点过程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改革试点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使试点取得更大的成效,我们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做好综合改革方案的指导、督促工作。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落实是试点成功的重要保障,也是地方政策到位的重要依据,今年我们准备采取重点调研和抽查的方式,督促试点县进一步做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使试点单位按照方案规划及时完成各项改革改制工作,保障改革的正确方向,用足、用活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各项政策,推动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保证预定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加强对县社和基层社的调研指导。在“四代会”上,高度重视基层社改革与发展,要求把基层社工作作为“今后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内,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中之重,务必抓出明显成效”。而县级社是基层社改革与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各级供销合作社做好基层社工作的抓手。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县社的调研,认真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加以宣传和推广;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找出适当的对策措施。


(三)加强试点县之间的协作。为使试点县社能及时掌握彼此的改革进展情况,了解其他试点的好的改革方式、方法,促进彼此的交流与学习,我们准备筹建“试点县社工作协作会”,以加强试点县社间的沟通、交流和学习。同时,通过这个工作,逐步在全国形成一批有实力、有前景、可信服、带动力强的示范县级供销合作社典型。


(四)努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强与农业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部门的合作,努力争取专业合作社示范、基层网络改造、农业产业化项目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以项目促发展,以项目带产业,增强试点县的发展能力和示范效应。


(五)进一步做好县级社融资平台的试点工作。为促进县级社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县级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解决县级供销社融资难问题,目前我们正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搭建“县级供销合作社投融资平台试点”。经总社和国家开发银行研究,已在试点县中选择4个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目前此项工作进展顺利,。


另外,为进一步促进县级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扶持试点单位进行农产品加工设施改造,发挥农产品加工项目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我们决定与总社国际合作部一起,推荐一批具备条件的试点县社申请国外政府贷款,目前此项工作也已经启动。


 全国总社合作指导部        二○○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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