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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农村消费市场的难点及对策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7-15  访问量:
    近几年,国家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政策,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广大的农村消费市场受诸多因素影响启动较慢,消费不足、发展滞后问题突出,如何充分挖掘目前农村消费市场的巨大潜力,是当前关系保增长、扩内需大局的难点问题。

  一、农村消费水平整体偏低

  以农业大省吉林省2000~2009年的农村消费数据为例,我们看到,虽然农村消费呈现稳步发展势头,但农村整体消费状况仍落后于社会平均水平。2009年末,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903元,比2000年增长2.5倍,但只相当于城镇居民2000年4020元的水平。2000~2009年,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年均增长10.77%,比城镇居民人均消费年均11.73%的增速低1个百分点。2009年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省零售额的比重只有22.53%,比人口所占比重低24.65个百分点。吉林省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由2000年的45%下降到2009年的35.13%,依照国际经验,吉林省农村居民消费正在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已经到了从食物、居住等基本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享受型消费的转型升级阶段。但从农村购买力和商品供应情况看,农村消费层次和消费结构的升级明显滞后于城市。2009年,全省每百户农民家庭平均拥有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的数量远低于同期城镇居民水平,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消费为286.97元,仅为城市居民的20.22%,而在娱乐文化、医疗保健、交通通讯等方面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也仅相当于城市居民的30%。同时,城乡消费水平还在逐渐拉大,2000年,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之比是1∶2.59,到2009年扩大到1∶2.80。

  二、阻碍农村消费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农民收入偏低导致消费需求不足。从吉林省情况看,农村居民近几年人均收入增长明显,但从绝对量上仍处于较低水平。2009年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266元,增长10%,比2000年增长2.6倍,但依然远远低于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06元,全省农村还有12.2%的家庭纯收入低于5000元。200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是1∶1.76,到2009年扩大到1∶2.66,差距不断扩大。农户收入低,难以使潜在的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的消费能力。

  (二)预期收支不确定性制约消费需求扩张。一是虽然近年在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支持下,农民收入增长较快,但是政策性增收的空间毕竟有限,加上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相对落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近几年农产品价格更是受到国际国内农产品价格波动影响,致使农民难以形成稳定的收入预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消费信心。二是全球金融危机爆发时期出现的农民工返乡潮,到目前为止尚未得到有效的分流和处置,农民工外出务工难度仍然较大,高校毕业学生人数增多,也相应挤压了农民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增长空间。三是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农村居民的子女教育问题、养老问题、防病治病等问题缺少制度保障,导致农户预期支出不确定性增加,“预防性”储蓄转化为消费的渠道不够畅通。四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持续高企,房屋修建、婚丧嫁娶以及人情往来等费用不断提高,制约了农户实际消费能力。

  (三)农村居民消费环境较差影响了消费需求扩大。近年来吉林省农村虽然通过“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工程的实施和农村交通、通讯、电网建设等各种基础设施的完善,消费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与城市相比仍存在着巨大的差距。部分农村偏远地区仍没有通水、电,许多农村电网网架结构薄弱、配电容量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家电商品的普及。农村市场的销售网络和服务网络不完善,代销店、农贸市场等仍然是农民购物的主要场所,农村市场连锁经营的交易额占农村总交易额的比重不足10%,耐用消费品的维修网点少,售后服务无法保证。农村市场管理重收费、轻服务的现象比较严重,农村仍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重灾区,劣质商品流通、乱涨价、欺行霸市等问题比较突出,农民消费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村消费的扩展。

  (四)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发展迟缓,农民消费难以得到金融支持。一是当前农村金融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在国有金融企业纷纷撤离农村、大量农村资金外流的情况下,以农村信用社为主力军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资金实力有限,多数信贷资金倾向于支持农民生产性消费。二是金融机构发放农村消费贷款意愿不强。由于农民收入的局限性和不稳定性,导致其偿债能力较弱,银行出于风险防范和管理的角度,不愿开办消费贷款业务,目前吉林省农村消费信贷业务产品基本处于空白。三是农民缺乏贷款消费意识。受金融机构贷款条件苛刻、利率水平高、手续烦琐等因素影响,农民在生产生活出现困难的时候,习惯于通过向亲戚、朋友等借贷解决,向金融机构融通资金的意识淡薄,进而制约了消费信贷的发展。

  三、拓展农村消费市场的对策

  (一)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一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农业生产标准化和商品化,降低农民生产经营成本。二是提高农民在粮食生产至最终零售整个过程中的收入分配份额,如大力发展农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及农民在粮食收购过程中的议价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培育农村粮食流通主体,培育科学发达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四是通过组织、指导农户以“期货+订单”的方式参与期货市场,把还没有长出来的粮食先卖个好价钱,以此稳定农民收入预期。

  (二)加强财政补贴“三农”力度,稳步推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发展中国现代化农业,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必须加强政府支持。一是加大种粮补贴力度,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柴油补贴,根据生产资料价格涨幅等进一步扩大补贴。二是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和保险机制,推动农业保险发展,扩大承保范围,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民风险。三是提高财政对“三农”的支出比重,向现代农业、农村教育和卫生等社会事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

  (三)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一是要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提高农村人口城镇化水平,着眼于农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为农业规模经营、产业化经营创造条件。二是要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扩大劳务输出规模,鼓励农民从事农产品加工业、旅游服务业等二三产业,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

  (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减轻农民消费后顾之忧。一是全面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农村弱势群体后顾之忧。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搞好贫困地区救济和监测工作,满足贫困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二是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打造坚实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三是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同时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研究和推出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四是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和贫困学生就学帮助制度。只有充分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从根本上构建民生“保护网”,才能让广大农村百姓真正打消关于生存的后顾之忧,从而培养合理稳定的未来支出预期。

  (五)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一是加强农村水、电、路、通讯等设施的建设,尤其是加大电网改造力度、整顿农村电价,降低用电成本,鼓励农民对家电的消费,为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家电和大型农机具进入农村创造条件。二是健全农村市场体系,拓宽农村流通渠道,逐步构建以城镇为中心,以专业批发为特色,以农村集贸市场为依托,合理布局的农村商业辐射网络。三是建立健全农村消费品市场物流配送体系。政府应采取投资参股的方式扶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在农村建立一批股份制商业企业,建立健全农村消费品市场物流配送体系,从而减少中间环节,使不法商贩无机可乘。

  (六)发展农村消费信贷,启动农村消费市场。一是引入适当的竞争机制,建立多元化的农村消费融资供给市场主体。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鼓励农业银行积极支持农村小城镇建设和农村消费市场建设;继续放宽对中小金融机构准入的限制,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村消费;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大对农村的信贷投入;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增强农村居民消费的理性预期。二是加大对农村消费信贷的宣传和营销力度,让消费信贷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办理贷款时要最大限度地简化手续,方便农民。三是尽快在农村地区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个人征信体系,使银行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借款人资信情况,对消费信贷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跟踪监测和控制。四是尽快修订有关消费信贷政策,消除障碍。如对农村建房、购买农用汽车、经营性运输车辆、大额耐用消费品都应从政策上鼓励。农村信用社要对农户发放的消费类贷款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中分离出来。五是加快农村金融电子化建设,改变农村消费服务落后的局面。主要是加大农村信用社金融电子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或更新设备和技术,积累网络服务经验,在一定的时机向广大农民推行信用卡消费,提升为农户消费提供支付结算、代农户理财等方面的服务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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