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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供销社关于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1-06  访问量:
日照市供销社关于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
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09〕40号、鲁政发〔2010〕31号和日发〔2009〕24号文件精神,大力创办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体系,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必要性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是集物质文化生活服务项目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性服务组织,也是新形势下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载体。2005年以来,全市供销社基于对农民实际需求和自身优势的准确把握,以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为基础,先后创办农村社区服务中心83处,辐射336个村庄,搭建起了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优势资源向农村扩散、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的平台,作为一种模式被国家高层领导和专家所认定并在全国推广。通过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既丰富了供销社农村现代经营服务体系的社会化服务功能,又成为了党和政府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有力抓手。为此,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下发国发〔2009〕40号、鲁政发〔2010〕31号文件,明确“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原则,要求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建设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结合我市实际,市委主要领导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发挥供销社优势加快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巩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成果,积极创新供销社体制机制,不断扩大和深化服务范围与功能,使供销社在服务三农,城乡统筹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农村社区中心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载体,被党委政府纳入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决策。各级供销社要认真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握机遇,顺应潮流,跟上步伐,争取主动,努力巩固和发展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成果,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为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09〕40号、鲁政发〔2010〕31号和日发〔2009〕24号文件精神,以服务创新为主题,以合作联合为主线,以整合资源为手段,以强社惠农为目标,着力搭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平台,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使供销社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
    (二)任务目标。总体目标是建设一批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搭建起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平台,加快构建全市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其中2010年规划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0处,全部具备日用品、农资现代流通服务功能,商品配送率达到100%;全部搭建起农民专业合作的平台,至少有1处专业合作社纳入社区中心,并积极开展农产品的“农超对接”;努力发展循环经济,在有条件的新建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为农民营造整洁、卫生、文明的生活环境;加快农村信用合作和金融服务,有60%的新建社区中心以专业合作社为依托搭建融资服务平台。
    三、农村社区化服务的建设内容
按照农民多元化、多层次的生产生活需求,以创办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载体,积极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丰富农村社会化服务内容,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
    (一)编织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围绕农村生活区域,根据农民生产生活需要,采取购地、租地自建或租赁设施等模式,以连锁直营或全额配送为主营业态,将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等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向农村社区覆盖,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以商业文明带动农村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
    (二)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足于当地农业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通过基层供销社自办、龙头企业领办、与社会能人联办等形式,组织引导农民特别是农民经纪人、产销大户、龙头企业和社会力量组建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生产提供综合服务,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三)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依托区县供销社主导的投资担保公司,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开展以生产合作推进信用合作的农村资金互助业务,进而组建农村社区性资金互助社,解决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推动农村金融与现代农业一体化建设。
    (四)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建设,积极培育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在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和供销社基层组织设立再生资源收购点,建立起符合农村乡镇特点的多层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并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解决城乡“脏、乱、差”难题,防止二次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规划,精心论证。坚持把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区县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做到提前介入,精心论证,科学规划。对每一处拟建的农村社区中心,要从地理位置、当地经济状况、建设规模、干部群众意愿及主要产业等因素,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前制定建设方案,确保建一个成一个。现阶段的新建10处社区服务中心任务要高标准提早完成。
    (二)龙头带动,聚力推进。坚持以龙头企业建设为抓手,重点提升日照凌云、莒县新宇等企业的辐射功能,各区县供销社尽快培养形成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村级连锁配送在2-3个区县铺开,其中莒县村级连锁配送实现全覆盖。不断加快以县级社为主导的新型农资公司的建设步伐,通过设立农化、配肥、配送中心,带动全市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的发展。从培育1-2处供销社有控制力,带动力强,影响力大的专业合作社做起,促进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发展,推动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三)完善管理,规范提升。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利益联结机制,针对不同建设模式,出台与绩效挂钩的新办法,明确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管理主体、财务制度、日常维护、工作人员等事宜,充分调动管理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对比较优势明显、服务体系和功能完善的原有社区服务中心,要进行重点指导和政策扶持,发挥样板效应;对处于维持状态的社区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挖掘潜力,重点拓展服务功能,加以完善提升;对于经营性项目长期亏损,公益项目丧失服务功能,整体形象较差的社区服务中心,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进。
    (四)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在成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市联社对区县实行党委领导和科室分包负责制,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建设质量高、进度快,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发展潜力较大的社区中心,利用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进行扶持。各区县供销社要进一步健全领导与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分解落实任务,并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推向新的发展阶段,为全市农村社区建设搭建更有力的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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