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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供销信息2009第26期(总第796期)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7-16  访问量:
    按: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近期各市相继就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做出规划安排,制定出台了有关扶持政策。各市、县供销社应将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置于这一大的背景下,认真研究发展规划和布局,主动参与、介入当地统一规划安排,积极争取有关土地、财政等扶持政策。现将《山东农村工作》刊发的济宁市有关规划、做法转发,供参阅。各市、县了解的有关情况望及时报省社。
 
 
 
 
 
济宁市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济宁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现场会议的部署要求,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构筑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途径,作为加快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举措,作为扩大内需、增加投资的一大重点,与农村住房建设、社区化服务密切结合一体化推进,展开新农村建设的新布局。
    一是着眼长远规划布局。针对济宁市村镇规模普通偏小、城镇化水平不高的实际,市委、市政府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作出了调整优化村镇布局,实施合村并点整合资源,加快推进农业规模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进程的决策部署,明确提出到2020年在全市建成50个3万人以上的现代化小城镇、200个万人左右的新型农村社区,基本形成县城—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一居住点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的现代城镇体系,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并将城市总体规划、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有机衔接,通盘考虑,统筹布局。目前,各县市区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挂钩规划、农村住房集中建设改造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完成。
    二是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宁市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力争每年在全市建成100个新型农村社区市级示范点、200个左右的县级重点社区,用3年时间在全市建成1000个左右的新型农村社区,基本完成农村社区建设任务。
    三是因地制宜确定建设类型。根据每个乡镇、村居经济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历史沿革等各种因素,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基础上,确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四种类型。一是合村并点一步建成型。选择经济基础较好、基层班子较强的城中村、城郊村、镇驻地村、园区村、压煤搬迁村等,优先启动合村并点建设万人或5000人左右的集中居住大社区,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中心,一步到位实现村庄变社区。二是合村并点分布实施型。对合村迁建难以一步到位的,先启动建设“起步村”,配套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力争两三年内达到万人或5000人左右的规模。三是服务辐射集聚型。按照合村并点社区化建设长期规划,先在中心村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服务辐射半径2至3公里、人口万人左右,通过优质服务逐步吸引周边村向中心村集聚。四是对历史文化村、民族村、产业特色村,着力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旅游观光景点。在今年规划建设的150个市级新型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示范点中,合村并点一步建成型46个、合村并点分步实施型51个,共合并村居440个,可使17万户农民搬进新居,腾出土地8万多亩。
    四是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融为一体,将农村住房建设指标全部纳入新型农村社区之中。统筹规划实施。整合有关资金,将新农村建设、新型乡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土地整理、农村“五化”建设和社区建设所涉及的科教文卫体、农林水、农村公路、劳动保障、民政、司法、警务、信访、供销等方面的扶持资金,按照“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统一拨付、集中投放”的原则,集中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今年市级财政用于市级示范点建设奖励的补助资金1.3亿元;同时,市财政从今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列支不少于3亿元的专项资金,重点对合村并点、整村迁建等集中连片建设项目进行补助。统筹土地资源利用,对合村并点腾出的土地,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土地收益用于农民建房贷款抵押担保和直接补贴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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