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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供销信息2014年第17期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31  访问量:

 

 
本期目录
 
泰安市下发基层供销社与村级组织“社村共建”行动的意见
寒亭区下发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意见
平原县大力实施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程
 
 
 
泰安市下发基层供销社
与村级组织“社村共建”行动的意见
 
近日,泰安市实施强村固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供销社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基层供销社与村级组织社村共建行动的意见》,对社村共建工作进行部署,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供销社与全市半数以上的行政村开展不同形式的有效合作或建成共建项目,大多数村(居、社区)有供销社的经营服务网络。
文件强调,要从组织体系、服务项目、人才队伍三个方面开展合作共建,积极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共建组织体系。以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和涉农公司作用,与村两委联合组建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积极吸纳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加入合作社,整合资源,搞好服务。对已成立的农民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合作制原则,通过产权链接、服务对接、利益共享等方式,加以整合、规范和管理,吸纳到供销社组织和经营服务体系中来。二是强化联合合作,共建服务项目。建立供销社、农民合作社、村两委、农民群众等各类服务主体之间的产权联结和利益分配机制,通过服务分成、盈利分红、二次返利等方式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供销社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开展以土地托管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服务规模化,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科技推广和应用。发挥基层供销社和供销社龙头企业在经营阵地、连锁经营、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作用,与村两委合作共建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庄稼医院、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市场、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社区服务中心等经营服务项目,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和农业综合服务体系。三是整合人才资源,共建人才队伍。切实加强供销社基层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德才兼备、有一定技术服务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产品加工企业主、生产经营大户和社会能人等,参与基层供销社经营服务管理,鼓励高校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到基层供销社就业,解决基层供销社队伍老化,创新力不强、后备力量不足的问题。吸纳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到基层供销社任职或兼任合作社负责人,鼓励基层供销社优秀干部员工到村任职。全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战斗力强的农村基层干部人才队伍。
为确保社村共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文件制定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帮助解决社村共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二是加大支持力度。市、县每年的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将把社村共建项目作为扶持重点,统筹安排各类帮扶资金重点倾斜。市、直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完善政策措施,扶持社村共建项目,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深化运营管理。认真做好有关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合理清晰地划定供销社与村集体、农民的利益。建立和完善资产合理流动、重组和利益分配机制,以合作制为基础,建立各类经营服务主体之间的产权联结机制,村集体通过土地入股、租赁经营、联合投资、提供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分配,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四是加强督促宣传。总结和培树开展基层供销社与村级组织社村共建行动的先进典型,采取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形成良好的工作导向和社会氛围。
 
寒亭区下发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意见
 
   近日,寒亭区委组织部和区供销社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意见》(寒组发〔2014〕7号),文件明确了推进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组织领导机制。
文件指出,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对于促进基层供销社更好更快发展,更好地发挥供销社在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现代流通、农民专业合作中的载体作用,切实增加村级集体和村民收入,解决村级党组织无钱办事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件强调,要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工作,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核心,以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关键,不断创新载体,加强互助合作,努力构建“基层供销社组织+村级党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资金互助组织”的四位一体模式,着力实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促进供销社发展的“三赢”目标。
文件明确了社村共建的五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基层供销社组织服务能力。通过拓宽选人渠道、加强交流互挂、加大培养力度等措施,营造一支政治觉悟高、服务能力强、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善于开拓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构建新型基层供销社组织体系。通过组建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吸纳系统外的农民合作社等方式,规范和提升合作社的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增强供销社服务三农的引领带动作用,夯实发展基础,逐步建立以基层组织为基础、骨干企业为龙头、联合社为核心的新时期供销社组织体系。三是加强服务功能建设,不断拓展基层供销社组织服务内涵。发挥基层供销社组织的平台作用,加快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以土地托管为重点的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推进大田作物经营服务创新,加快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在农村设点布局,加快农村信用合作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四是加强基层阵地建设,壮大基层供销社组织的综合实力。加快标准化、规模化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快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联合、遍布乡村的农村日用品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文件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的长效机制。一要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各街道党工委书记是基层“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干部、职工双向任职工作。二要建立健全运营管理机制。坚持以合作制为基础,逐步建立基层供销社与社有企业、合作社和村级组织等各类经营服务主体之间的产权连接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三要建立健全考核保障机制。把基层“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纳入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内容,用考核杠杆引导督促街道抓好“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同时注意发现和树立典型,总结推广新进经验,加强宣传表扬,形成良好的工作导向和社会氛围。
 
平原县大力实施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程
 
近日,平原县委、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实施“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程的意见》(平办发〔2014〕5号),确定了3年内任务目标: “社村共建”的社区(村)达到160;重点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33个;规模化服务面积达到50万亩;共建社区(村)的农民人均年收入明显增长,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建成完善的供销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终端;在农民合作社和共建项目中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
文件明确了五项推进措施:一是共建农村流通网络。合作共建日用品、农资、烟花爆竹“供销超市”;或依托已建成的供销社超市和直营店,“村两委”做好销售中介、订单管理、联络协调等日常经营服务工作,供销社做好商品直供、厂家直销、农技服务等工作,为农户提供商品服务。二是共建社区服务中心。积极参与“两区同建”和小城镇建设,建设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三是共建农民合作组织。与“村两委”合作领办农民合作社(协会),或依托系统内已建成的农民合作社,与“村两委”合作,为农户(社员)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服务。对发展较好的专业合作社,探索资金互助、信用合作等延伸服务,并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开展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内容的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服务。四是共建农业生产基地。围绕当地优质农产品,合作共建农产品批发市场、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产品加工及仓储物流设施等经营服务项目,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五是共建人才队伍。选拔有一定技术服务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村“两委”干部、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产品加工企业主、生产经营大户和社会能人等优秀人才,吸纳到供销社队伍中来。同时,鼓励基层供销社优秀干部职工到村“两委”任职,推进共建项目和村集体经济发展。
文件确定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委组织部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区)党委书记为成员的全县“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检查考评等工作。二是加大政策扶持。整合财政、水利、农业等方面的资金,扶持工程项目发展,各乡镇(街区)也要拿出部分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社村共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支持供销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和互助合作保险。三是健全考核机制。把“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乡镇(街区)领导班子科学发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成绩突出的村(社区)、供销社负责人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各类表彰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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